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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惠王下(7)
孟子見齊宣王曰:「所謂故國者,非謂有喬木之謂也,有世臣之謂也。王無親臣矣,昔者所進,今日不知其亡也。」
王曰:「吾何以識其不才而舍之?」
曰:「國君進賢,如不得已,將使卑踰尊,疏踰戚,可不慎與?左右皆曰賢,未可也;諸大夫皆曰賢,未可也;國人皆曰賢,然後察之;見賢焉,然後用之。左右皆曰不可,勿聽;諸大夫皆曰不可,勿聽;國人皆曰不可,然後察之;見不可焉,然後去之。左右皆曰可殺,勿聽;諸大夫皆曰可殺,勿聽;國人皆曰可殺,然後察之;見可殺焉,然後殺之。故曰,國人殺之也。如此,然後可以為民父母。」
◎故國:傳世久遠的諸侯國。
◎喬木:高大的樹木。
◎世臣:世代為官的賢臣。
◎昔者所進:從前所進用的。
◎今日不知其亡也:今天都不知哪去了。
◎卑踰尊:地位卑賤的越過地位尊貴的。
◎疏踰戚:關係疏遠的越過關係親近的。
【譯】孟子拜見齊宣王,說:「我們平時所說歷史悠久的國家,並不是指那個國家有高大的樹木,而是指有世代建立功勛的大臣。可大王您現在卻沒有親信的大臣了,過去所任用的一些人,現在也不知到哪裡去了。」
齊宣王說:「我應該怎樣去識別那些真正缺乏才能的人而不用他呢? 」
孟子回答說:「國君選擇賢才,在不得已的時候,甚至會把原本地位低的提拔到地位高的人之上,把原本關係疏遠的提拔到關係親近的人之上,這能夠不謹慎嗎?因此,左右親信都說某人好,不可輕信;眾位大夫都說某人好,還是不可輕信;全國的人都說某人好,然後去考察他,發現他是真正的賢才,再任用他。左右親信都說某人不好,不可輕信;眾位大夫都說某人不好,還是不可輕信;全國的人都說某人不好,然後去考查他,發現他真不好,再罷免他。左右親信都說某人該殺,不可輕信;眾位大夫都說某人該殺,還是不可輕信;全國的人都說某人該殺,然後去考查他,發現他真該殺,再殺掉他。所以說,是全國人殺的他。這樣做,才可以做老百姓的父母官。」
孟子說:「國君進用賢人,如果到萬不得已的時候,不能在尊者、親者中,選拔出人才,則必須從疏者遠者中去選拔,那樣必定會使地位卑賤的越過地位尊貴的,關係疏遠的越過關係親近的,這怎可不謹慎呢?假使左右的近臣,都說這人好,不要馬上相信;滿朝的大夫,都說這人賢能,還是不可相信;必須等到全國的人,都說這人賢能,然後去察看他;看出這人的確賢能,這才用他。如左右的近臣都說這人不能用,不要馬上相信;滿朝的大夫都說這人不能用,還是不要聽從;等到全國人都說這人不能用,然後去察看他,看出這人的確不能用,這才除去他。至於用刑的,也要這樣謹慎,假使左右的近臣,都說這人該殺,不要馬上聽從;滿朝的大夫都說這人該殺,也不要聽從;等到全國的人,都說這人該殺,然後去察看他,看出這人該殺,這才殺了他。因為他是這樣被殺的,所以說:『全國的人殺他的呢!』,能這麼做,然後才可以做好人民的父母。」
國君掄才的判準
齊國在威王、宣王時期成立稷下學宮,稷下學宮是個在當時頗具規模的人才機構,齊宣王在位時稷下學士多達「數百千人」,聚集如此眾多毓秀人才的齊國,卻並非每人都能得到重用。稷下學宮這般供過於求的情況,一方面史記「以乾世主」,另一方面可能也相當程度影響齊宣王對於人才任用的方式,所以孟子對齊宣王另一個著力頗深的導正,為君與臣之間的關係。但需要先釐清的是孟子的君臣關係不是一般意義的君臣關係,「臣」不一定是真的任有臣職,稷下學士多沒有任官,卻享有上大夫的位階,所以這裡的君臣關係,指的是有臣職或類似臣職的治國人才與國君之間的關係;再來是「君」,固然亦可單純將之視為國君,但這就意味著孟子所談述的將不過是一般的君臣關係,未見與他人主張有何不同,所以需意識到孟子所論的「君」指涉的乃是「王者」。雖然在下述的篇章未見孟子論及「仁」,但論有國君要進用善待國人的賢才,方可以「為民父母」;又或是「三有禮」中,國君展現的對人民或人才的恩待,其實都表露了此為「王者」仁心的展現。一位王者在理想上仁心的施用,與現實上為國家考量的人才進用問題之間,仍有應遵守的原則,從而可以看見孟子架構出新的「君臣」秩序。
孟子說「故國」之所以被稱為「故國」,不是在於國家擁有生長很久的「喬木」,而是由於有「世臣」。也就是說孟子認為那些傳承很久的國家,或是希望能長久存在的國家,關鍵都不是在於不是在於國家存留的時間有多悠長,而在於擁有「世臣」。同時也表明了「故國」的珍貴,不在於存留時間悠長,而是「當有累世修德之臣,常能輔其君以道,乃為舊國,可法則也。國家擁有繼世之臣,如同擁有代代累積承繼的治國智慧。」
不過「世臣」制度已然隨著西周的結束而瓦解,如今若仍期待自己的國家能如「故國」,必然也需要建立妥善的人才任用方式。齊國既然已經擁有稷下學宮可以廣泛蒐羅人才,那麼如何判斷一個人才是不適用呢?孟子提出:第一,不看尊卑、親疏。孟子允許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國君任用賢才,由於會有「卑踰尊,疏踰戚」的情況,所以在一開始就需要謹慎小心的任用。第二,任用人才的判準在於國人。國人即是居於城內的人民,由於要選拔的人才乃是治國的人才,故要由被統治者親自的感受做為適任與否的標準,避免有單憑國君、親近臣子、賢人同僚的心意而隨意任用的問題。第三,人才犯事的處置,判準也在於國人。假若人才犯事情節嚴重,至於需要考慮是否要殺之,仍須以國人的意見為依,因為這正可以看出這個賢才過往施政的成果,若國人憎惡欲其死,代表了以往的治理並未真的恩澤國人;若犯事情節嚴重,國人因為感念過往的恩德,願意釋放他,那麼 就說明了這位賢才過往治國的功勞,所以說「國人殺之也」正是這個意思。
依據上述三條原則任用賢才,國君才能稱自己是「為民父母」,因為真的能明白國家選用人才的目的是為了治理人民,必須要選拔能善待人民的治國之才。當然這同時表明了任用人才不是國君的權威,更不是依個人私慾與享受,國君看似擁有這麼大的權威不是源於國君個人,而是淵源自民,所以國君理應要有如為民父母之心,如若不然則可能被「誅」殺:
梁惠王下(8)
齊宣王問曰:「湯放桀,武王伐紂,有諸?」
孟子對曰:「於傳有之。」
曰:「臣弒其君可乎?」
曰:「賊仁者謂之賊,賊義者謂之殘,殘賊之人謂之一夫。聞誅一夫紂矣,未聞弒君也。」
◎「湯放桀」,夏桀身體強壯,能夠赤手空拳搏虎豹。他寵信王后妺喜,對政事不聞不問之餘,還大量殘殺忠良,以炮烙殺大臣關龍逢,關龍逢在孔子家語中,孔子有引用給子路知道。《通鑑外紀》記載:「桀作瑤台,罷民力,殫民財。為酒池糟堤,縱靡靡之樂,一鼓而牛飲者三千人。」結果商湯起兵,〈湯誓〉說:「有夏多罪,天命殛之」,於是桀逃到鳴條(今山西安邑);在鳴條之戰,桀戰敗,夏朝就此滅亡。之後,他被流放至南巢(今安徽省巢湖市)。桀哀嘆說:「孤悔不遂殺湯於夏台使至此。」不久病死,後世有「殷鑑不遠,在夏后之世」的說法。
◎「武王伐紂」,帝辛高大威猛,力大無窮,自幼聰敏過人、反應敏捷,智謀足可使人拒絕規勸,言辭足可文過飾非。帝辛繼位後,商朝國力逐漸強盛。在位期間對南方用兵,長期的戰爭商朝勢力擴展到江淮一帶。但戰爭導致了國內空虛,民怨沸騰,但紂王依靠嚴刑峻法,結果引致眾叛親離,諸侯起兵,最終導致了商朝的滅亡。周武王聯合西方11個小國,對殷商發起進攻。牧野之戰商軍因而大敗,周軍隨即攻至朝歌。帝辛自知大勢已去,便登上鹿台,穿上寶玉衣,以縱火自焚的方式獻祭了自己,商朝就此滅亡。
◎臣弒其君:弒,地位低的人殺死地位高的人。
◎賊仁賊義:損害仁德、損害道義。「孟子言『賊仁、賊義』,如何?」力行曰:「譬之伐木,賊仁乃是伐其本根,賊義只是殘害其一枝一葉。人而賊仁,則害了本心。」曰:「賊仁便是將三綱五常,天敘之典,天秩之理,一齊壞了。義隨事制宜。賊義,只是於此一事不是,更有他事在。」
「湯放桀」與「武王伐紂」一向都是周代文獻的共同母題。「湯放桀」與「武王伐紂」原先的性質不過是氏族間征伐,不過在西周統治初期,宣傳帶天命討伐荒淫君主的合理性,相當有助於穩定周初的武裝殖民統治。至於齊宣王的口中「湯放桀」與「武王伐紂,是為臣子弒其君的犯上之舉,足見這時君王的威勢上漲。然而孟子卻去除了地位道「聞誅一夫矣」,「蓋四海歸之,則為天子;天下叛之,則為獨夫,被討伐的並不是什麼地位尊貴的天子,而是一個被天下整體屏除的人,無所謂地位、尊榮或是其餘的任何標誌。歸根究柢,在於不只不行仁義,甚至殘害了仁義。
周武王準備伐紂時,伯夷、叔齊叩馬進諫,指責其「父死不葬,爰及干戈」和「以臣弒君」的行為。衛士欲動武,姜太公制止了要加害他們的衛士,還稱他們為「義士」,周朝滅商後,伯夷和叔齊以周朝為不正統,不願吃周朝的糧食,隱居在首陽山採集野菜維生,最後餓死在首陽山下。這情形與釋迦佛在路上三次阻琉璃王滅釋迦族相似,都是對賢士、聖人的尊重。但古中國傳統觀念,君王如天如同父母,古人云:「天下無不是的父母」,這句諺語的本意是勸子女即使父母有錯,也應盡量體諒,以善意和愛心去化解父母的過失,並非真的認為父母不會犯錯。《論語·里仁》「事父母幾諫;見志不從,又敬不違;勞而不怨」。其它如三年無改於父之道,可謂孝矣。古人把孝順敬天視為理所當然,百姓地位低下不能與天抗衡,只能忍讓與承受,不能有絲毫埋怨甚至反抗,所以齊宣王是站在君王角度去質疑古代聖王,也擔心這事會落在自己身上,
孟子由齊宣王所問的位階問題,轉而更進一層說闡述君王為何被換的問題,再次表明了孟子並不認為君王的權威來自於上天而是人民,齊宣王必須清楚認知這一點。類似的論述還見於〈萬章下〉第九章:
齊宣王問卿。孟子曰:「王何卿之問也?」
王曰:「卿不同乎?」
曰:「不同。有貴戚之卿,有異姓之卿。」
王曰:「請問貴戚之卿!」
曰:「君有大過則諫,反覆之而不聽,則易位。」
王勃然變乎色。曰:「王勿異也。王問臣,臣不敢不以正對。」
王色定,然後請問異姓之卿。
曰:「君有過則諫,反覆之而不聽,則去。」
(〈萬章下〉第九章) 這章對齊宣王來說更為可怕,孟子在這次的談話中將卿大夫分別出「貴戚之卿」與「異姓之卿」。「貴戚之卿」就是下一章的「為政不難,不得罪於巨室」的「巨室」,指的是在西周時期具有牢固血緣關係的氏族集團,例如魯哀公是虛位國君,國家掌握在三桓手上,這三桓是魯桓公三位兄弟,後來代代執政,權力逐漸大於國君,所以貴戚有權又有實力可以立定國君。當然這類由公室廢立國君的事件戰國以後沒有那麼常見,取而代之的反而是公室的執政權,被一些後來崛起的異姓卿大夫奪去,田齊即是一例,田齊奪取姜齊被列為諸侯後,迫切的希望確認自己統治的合理性,因而建立稷下學宮,齊國稱王後希望確立國君的權威,亦從本章可見端倪。那麼齊宣王「勃然變乎色」的原因自是明朗,孟子所論恰恰與對於維護國君權威背道而馳,並且齊宣王明白這確實是古制,在先前確實如此而行。
接下來所論的「異姓之卿」,應指的就是來到齊國的新興士階層,孟子也是屬與其中的一員。「貴戚之卿」與「異姓之卿」的差別在於,「貴戚之卿」在國君「有大過」的時候需予以勸告,若國君屢次不聽,「貴戚之卿」有廢位國君之權;「異姓之卿」則是在平日中看見國君「有過」便勸誡,若國君屢次不聽,「異姓之卿」可以選擇離開,孟子後來離開齊國即是如此。朱子評述說「此章言大臣之義,親疏不同,守經行權(堅持原則(守經)但又能通權達變(達權),不固執死板。),各有其分」,「貴戚之卿」與「異姓之卿」遂形成一個完善的監督系統,隨之而言君臣關係就不是上對下支配的關係。所以孟子曾用下一章兩個比喻向齊宣王說明國君為何不該隨意支配、干預人才:
梁惠王下(9)
孟子見齊宣王曰:「為巨室,則必使工師求大木。工師得大木。則王喜,以為能勝其任也。匠人斵而小之,則王怒,以為不勝其任矣。夫人幼而學之,壯而欲行之。王曰『姑舍女所學而從我』,則何如?今有璞玉於此,雖萬鎰,必使玉人彫琢之。至於治國家,則曰『姑舍女所學而從我』,則何以異於教玉人彫琢玉哉?」
◎斵(音啄):「斲」的異體字。砍、削木。
◎鎰:中國古代的重量單位,通常指黃金,一鎰等於二十兩或二十四兩,是衡量貴金屬和貴重物品的單位。
【譯】孟子謁見齊宣王說:「建造大房子,就一定要叫工師去尋找大木料。工師找到了大木料,大王就高興,認為工師是稱職的。木匠砍削木料,把木料砍小了,大王就發怒,認為木匠是不稱職的。一個人從小學到了一種本領,長大了想運用它,大王卻說:『暫且放棄你所學的本領來聽我的』,那樣行嗎?設想現在有塊璞玉在這裡,雖然價值萬金,也必定要叫玉人來雕琢加工。至於治理國家,卻說:『暫且放棄你所學的本領來聽我的』那麼,這和非要玉匠(按您的辦法)去雕琢玉石不可,有什麼不同呢?」
在本章中反應前面第七章,齊宣王留不住人才的問題,孟子以工匠、玉人比喻人才,目的是要強調人才的專業性,人才的塑成需經歷漫長的學習,從幼而壯的過程中必是經歷幾番心志的磨練,一直堅立志向才能在壯年餞行。治國的面向多而繁複,不可能仰賴國君一個人完成,古之聖王如舜在處理政事上,亦是命禹、稷、契、皋陶等二十人,分別掌管百官、農事、教育、典刑等等國家的各樣事情。是故治國須具備各樣專業人才,相合每人的專業方能造就一個完備的政府,如此說來,國君很重要的職責 便是掄選合適的人才,而選拔的標準是「為民父母」。另外,孟子還談到了君臣相處的問題,提出君臣相待三種關係及「三有禮」,第一種是手足、心腹;第二種是君使臣為犬馬則臣視君為國人,國君若對臣子肆意驅使,不能怪臣子將君視作一般無關之人,而有疏離的關係;第三種則是土芥對寇讎,國君若未予尊重,臣子便將記恨上,將之視為敵人。三種程度的相待關係,其實說明了國君在任用人才上,固然是求人之才幹,亦需要體察人心的需用,不能將之視為國君的所有物。因此若希望臣子願意為君服喪,有「三有禮」的前提,一是能與臣相合,施政恩澤於民;二是若臣有事不能續用去往異地,先至其目的地打點好一切;三是臣離開故國已久,若三年後未歸才收去他的食邑。使臣在位、不在位,甚至離開國家,都受國君恩德。「三有禮」所表現出的乃是國君細緻體察臣下之心,臣子自然而然的會銘念國君,願意為之服喪,齊宣王若希望得到臣子的愛戴,必須再次思考他對待臣下的態度與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