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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惠王下(13)
滕文公問曰:「滕,小國也,間於齊楚。事齊乎?事楚乎?」
孟子對曰:「是謀非吾所能及也。無已,則有一焉:鑿斯池也,築斯城也,與民守之,效死而民弗去,則是可為也。」
【譯】滕文公問孟子:我們滕國是一個小國,位於齊國與楚國二大強權之間,我們是靠攏齊國好呢?還是靠攏楚國呢?孟子回答:這種事不是我能做到的,但如果實在沒有辦法,那就還有一個辦法:掘深護城河,築高城牆,與百姓同生共死,使百姓不願離開生死與共,這也是可以做到的。
滕國及滕文公背景
滕國在今日山東省滕縣的西南,國土並不大,周圍有任、魯、鄒、而、薛、 宋等共十二個小諸侯國都鄰近泗水流域,在當時有『泗上十二諸侯』的稱呼。滕國的始封君應是文王的第十四子錯叔繡,所以是姬姓諸侯國,根據《左傳·僖 公二十四年》記載:「管、蔡、郕、霍、魯、衛、毛、聃、郜、雍、曹、滕、畢、 原、酆、郇,文之昭也。」杜預在此下注曰「十六國,皆文王子。」引《世本》道「滕,姬姓。侯爵。錯叔繡,文王子」、「滕氏為周文王第十四子滕侯之後」。錯叔繡受封於滕國,約在西周武王時期,滕國的封地以東即是東夷的勢力範圍,滕國與周圍幾個同為姬姓的諸侯國,背負穩固周王室東方統治的重要功能。
滕國是戰國時期一個很小的諸侯國,雖然貴為周天子的同姓諸侯,仍然常常受強權的威嚇,是而從《孟子》中孟子與滕文公的幾段對話中可以看到,一個在亂世中的小國要如何面臨重重困難限制「強為善」,是滕文公與孟子對話時不變的主題,而在孟子看來,滕國雖小也能成為善國。孟子有言:「吾明告子。天子之地方千里,不千里,不足以待諸侯。諸侯之地方百里,不百里,不足以守宗廟之典籍」,由於是小國,固然不免有其外在的限制,然而孟子亦說「師文王,大國五年,小國七年,必為政於天下矣」,在國君致力為善政的情況下,天命必定會更新,就如周雖小邦而有天下一樣。
小邦周有天下雖是一個小國王者成功王天下的例證,但就現實層面來說,小國的覆滅往往才是常態。所以身為王者之師的孟子,相較於魏國、齊國等大國,更專注處理國君願不願意施行仁政的問題,在面對滕國的其側重便有所不同。滕國的現況簡而言之,乃是一來國君已有志行善政,孟子便不需在行仁政的必要上多加勸說;二來作為僅約一個縣城大小的諸侯國,面對小國的困境與限制,其中的焦慮與懼怕,是有別於前兩位大國國君的。
面對強敵國君的作為
大國相鬥,夾縫中的小國自是膽戰心驚,是以有了滕文公與小國保國主題相關的三次問話。由兩人對話的內容判斷,這三章是依時序逐層推進的,接下來將依時序逐一分析滕文公問話的誤區以及孟子的回應。
滕文公第一次的提問,應是在築薛之前,已有風聲說楚國不滿而欲起兵攻打齊國,是而問孟子面對兩大國的爭鬥,滕國該依靠哪一方以求保全。孟子卻是回答道針對這個問題,他亦無法給出肯定的答案,這並非是孟子沒有保國的方法,而是滕文公自身設想的答案(事齊、事楚),無法解決當前的問題(保國)。
若論孟子否定這個問題的原因,首先應認知到滕文公的目的,顯然是希望保存滕國,這是他這三章的中心問題,也是考量他問句的重要前提。其次需要釐清的是,孟子應並非是要否定「以小事大」,這種小國一貫採取的生存策略,在〈梁惠王下》第三章孟子亦言有「以小事大者,畏天者也。畏天者保其國」之語,「顯然孟子是同意小國出於對「天」的敬畏,而事奉大國以求生存的需求。所以面對滕文公的問題,最大的癥結點不在該不該以大事小,而是所舉的選項「事齊、事楚」真的會是保全國家的方法嗎?
在孟子看來這兩個選項都不會是最佳的解決之法,甚至是極為糟糕的。很大的原因在於這兩大國的心態,若是仁義的大國,那麼小國敬畏的進奉自然能保全國家。可若是不行仁義的大國呢?滕文公為何會對間於兩國感到懼怕,究其原因必然是兩國未有仁義之行,多有求利之舉,是而鄰近弱國需時時提心吊膽,擔心大國貪欲的擴張。所以滕文公所預想的依附「強國」,其實就是依附於「利」的,在析論梁惠王相關的篇章時已有論「利」的問題:第一是「利」的不滿足性,求利者將總是嚮往更大的利益,欲望便永遠無法滿足,對「利」求取也無法止息; 第二是「利」的浮動性,由於「利」的標準是不斷浮動的,不論公利與私利,皆在時空變換、己群變動中不斷重新的被定義,不若「仁義」源自人的本性而具普遍性與恆常性。
所以孟子對「事齊」、「事楚」並不予置評,實際已經表明他的態度與教導, 這兩方都不該是竭力的方向,又另外提供了他認為真實可靠的保全解方:加固城防,「與民守之,効死而民弗去」。這個解方有個很重要的前提,見於〈梁惠王下〉十二章,十二章中穆公(?)問孟子,自己任命的官員在戰爭中死去了幾十人,然而國民卻都冷眼旁觀,沒有願意救官員或是願意為國家而犧牲者,魯穆公希望能改善這樣的情況,他想過用性命威脅,但冷眼旁觀的人民太多,亦不可能誅殺殆盡,故而問孟子是否有什麼解決辦法。孟子則對國君說,人民不過是依照國君與官員對待他們的方式回報他們,鄒國饑荒時人民流離失所,國庫卻殷實豐厚,這不就是由於國君對人民的輕慢不顧,以及官員未合宜的治理。若想改善人民的 對上位統治者的冷漠,必須先改進上位者對待人民的方式,所以「君行仁政」才有可能有「斯民親其上,死其長矣」的結果。
〈梁惠王下〉十二章傳達了國君與人民之間乃是相待的關係,有國君施仁、有人民死其長,不過卻不是說國君施仁是以人民死其長為目的,或是求之為必然結果。在孟子與齊宣王的對話中已然表明仁政的根據在於人不忍人之心,由於對他人深切的憐恤之情,體察並願意為滿足他人需求而致力,國君由是心施仁政。是故可知,人民願與國君同死,先在於國君過往對其之恩澤,這是孟子提出這 調解方極重要的前提。
以此來看十三章孟子所言「國君効死而民不離去」便更加明瞭。然而不免讓人疑惑的是,國君的職責若在於「保民」,又為何有讓人民為之赴死的處境呢?應當辨明的是,在這裡人民的赴死應當不是必然的結果,「効死而民弗去」、「斯 民親其上,死其長矣」,指的應是人民親近治理者以至於願意為他而死,更近於願為其就死的犧牲之情。此外,這種雖懼死、仍為之的信念展現,亦是人民恆心 的展現,人民若無恆產辨無恆心:「苟無恆心,放僻邪侈,無不為已。及陷於罪,然後從而刑之,是罔民也」,相對的若有恆產且暇治理義,能明人倫,人民也 能如士一般展現恆定的信念,並有為之付出生命的覺悟,這就是國君先求仁義而已的結果,正應證了孟子對梁惠王所言:「未有仁而遺其親者也,未有義而後其君者也」。再來則是說,這屬於人民主動意願之舉,國君與人民既然為相待關係,對於國君一直以來的施為,人民因而感念為予以回報,這正是相待關係的完成。
梁惠王下(14)
滕文公問曰:「齊人將築薛,吾甚恐。如之何則可?」
孟子對曰:「昔者大王居邠,狄人侵之,去之岐山之下居焉。非擇而取之,不得已也。苟為善,後世子孫必有王者矣。君子創業垂統,為可繼也。若夫成功,則天也。君如彼何哉?彊為善而已矣。」
◎ 薛:國名,其地在今山東滕縣東南,戰國初期為齊所滅,後成為齊權臣田嬰、田文的封邑。
◎邠:音冰,通豳,今陝西省彬縣、旬邑縣一帶。
◎創業垂統:創立基業,傳於後世。
◎君如彼何哉?彊為善而已矣:您怎樣對付齊國呢?(1)只有努力推行善政罷了。(2)勉強與齊國維持好的關係)
【譯】滕文公問孟子:「齊國人將要修築薛城,做為侵略滕國的根據地,面對這件事我很害怕,怎麼辦才好呢?」孟子回答說:「從前周太王居於邠地,北狄的人侵犯他;太王就離開邠,逃到岐山之下居住。並非是選中這塊地方而去住,實在也是不得已呢!君若是修德行仁,與民為善,則後世的子孫也將有庇佑,必有稱王於天下的時刻;君子創造基業,留垂統緒,為的是後世可以繼承下去;至於是否成功,則是天命了。現在國君面對齊國的這築城之事有何辦法呢?只有勉力行善,使子孫繼起,努力罷了。」
面對強敵國君的心態
前後三章都是談以小事大之義,兼以見民亦憂其憂之實效。孟子對梁、齊兩位國君皆提起過一個概念,樂憂民之樂憂者,民亦樂憂國君之樂憂。上下相待關係的完成,國君與人民就能為國家提供一個團結的力量,也是梁惠王上篇孟子所言的「民力」,樂於襄助文王興建靈臺、靈沼。這樣的情況下,敵軍雖強未嘗不可與之一戰,即便戰敗,在人民不願配合的情況下,敵軍也無法真正收服這片土地,如同十一章燕民反抗齊宣王一樣,是一種可能由自己把握的保全之法。不過孟子所言,滕文公不知是否有聽進去,可能想做但還來不及有成效,就局勢更緊張,第二問中,滕文公繼續問到齊將築薛城,此時強權幾已壓境,危險迫在眉睫,甚為恐慌,請教孟子應如何是好: 從孟子的回答可知,孟子繼續談面對外在巨大威脅的因應,舉以周太王為例,且多次提及唯有為善一條路,滕文公可能擔憂與顧慮為善的時效,才再次求問。
在周太王事例中,周太王因受狄人迫害,不得已而被迫遷移至岐山之下,未想反倒成為周民族的發源地,成就了周王朝。孟子欲藉周太王面對的威脅與相應的行為,勸諫滕文公毋須過分著眼於外在的脅迫,專心在自己為善的行為。周太王面對強敵侵犯的景況,其實就是滕文公所擔憂的未來。而面對這股不由己力掌控的情況,周太王為善的行為還是能夠持續,所以外在的脅迫有如周太王之大者,亦無損為善的可能。在孟子與滕文公對話的當下,滕文公所擔心的是尚未來臨的危機,滕國的處境甚至未如周太王時的險峻,兩君相比大顯滕文公對未知恐懼的無謂擔憂,進而對自我的限制。就如最後一句所言「強為善而已矣」為善之人的行為,不論是外在壓迫前或是後,是都不會改變的,所以何必介懷齊人欲何為,何必擔心外在環境的威脅,這些威脅會是一直存在或是改變的,若不停下對其的恐懼,只會有徒增無法窮盡的憂慮。
周太王事例後半部分,孟子談到為善後世子孫必有王者,從古人思想反應在易經中觀念,積善之家必有餘慶。孟子認為是否能成就大國或是王天下,除了餘慶的積累,還是要看「天」的時機,這乃是人力不可掌控者;不過,孟子總結周民族能成功王天下,除天命的更新以外,還有賴於他們先祖盡力為善,並將其善道作為氏族的基業,與代代相傳的系統流傳至後世,由於後世子孫對先輩善道的繼承,方有可能等到天命成為王者。
綜上所言,孟子談外在脅迫看似難以挽救,但為善之人仍無懼無憂,與此同時此言也意味著,面對外在脅迫人能充分自主所行的,不過是為善而已。孟子也另外向滕文公肯定了為善歷史走向與意義,目光從當下的功業深遠至後世。孟子曰「茍為善,後世子孫必有王者矣」時,並不是以虛泛之言安慰滕文公,而是極為肯定的表示其必然成就,僅僅只有成就的時機不能完全預測罷了,所以現世君子作為的意義或成就,有時不會馬上彰顯,但當國君為後世子孫保有善道的基業,必定能等到一個外在時機成熟,又有仁心能施行仁政的王者,現在所見的限制哪存在什麼真正的侷限呢!
面對強敵國君的考量
接下來是滕文公小國如何保國的第三次問話,「竭力以事大國則不得免焉」,這句問句說明他可能在第一次求教孟子時,仍舊選擇事大國,在大國的貪欲中,還是面臨了存亡的危機。面對滕文公一再的猶疑與畏縮,與相似的問題中,孟子並未就此不答,此章中孟子好像再次重伸前二章回答,在幾乎相似的語句間,孟子的回答存在著細微的差異:
梁惠王下(15)
滕文公問曰:「滕,小國也。竭力以事大國,則不得免焉。如之何則可?」
孟子對曰:「昔者大王居邠,狄人侵之。事之以皮幣,不得免焉;事之以犬馬,不得免焉;事之以珠玉,不得免焉。乃屬其耆老而告之曰:『狄人之所欲者,吾土地也。吾聞之也:君子不以其所以養人者害人。二三子何患乎無君?我將去之。』去邠,踰梁山,邑于岐山之下居焉。邠人曰:『仁人也,不可失也。』從之者如歸市。或曰:『世守也,非身之所能為也。效死勿去。』君請擇於斯二者。」
◎皮幣:一種由白鹿皮製成的貨幣,在漢朝時期作為法定貨幣,用於高價值的禮儀交換,這裡指獸皮及絲綢。
◎君子不以其所以養人者害人:君子不因爭奪養活人民的土地,反而使人民受到傷害。
◎世守也:祖先交給子孫世代保守的東西。
【譯】滕文公問孟子說:「滕,本是個小國,已盡力去事奉大國,卻還不能免受人欺侮,該怎樣才好呢?」孟子答道:「從前,周太王住在邠地,北狄的人侵犯。太王拿皮貨、和幣帛去奉獻,還免不了受到狄人的侵犯;又拿狗和馬去孝敬,仍免不了狄人的需索;最後拿珍珠、和寶玉去朝貢,也免不了狄人的侵犯。太王就會集邠地的長者們,告訴他們說:『狄人所想要的,是我們的土地!我聽說過:君子不拿養人的東西害人。我怎麼可以為了爭奪養活大家的土地,害大家被狄人殺死?像我這樣的人,天下多得很,你們大家何愁沒有君主呢?我要離開此地了。』於是,他出了邠地,越過梁山,建都邑於岐山之下住在那裡。當時,邠地的百姓說:『多麼仁慈的人啊!不可失去他。』於是,跟著太王走的人,爭先恐後,如趕市集一樣。或有人說:『土地,是祖先交給子孫世代保守的東西,不是本身所能作主可以放棄的,應該至死守著,不可捨去。』君請在這兩條路裡,斟酌挑選一條吧。」
在這次的回答孟子又一次舉了周太王的事例,更加詳細的描述周太王事狄不成, 然後離去的過程,這個過程其實就回答了滕文公的疑惑。當周太王事狄人以皮幣、犬馬、珠玉,還是無法阻止狄人的侵犯時,已能得知「狄人之所欲者,吾土地也」。今這些大國攻滕國,要的不是這些小利,而是要兼併土地、擴張勢力,而滕國國君想要保土地上的民與國,滕君所欲與齊君所欲是相衝突的,所以給任何東西都沒有用,這是十三章孟子已談過的問題。
是以「以小事大」僅能是暫時之法,無法真正保全國家,若執著於更多地進奉而損及民生,反而是與一開始保國的目的背道而馳的,所以對於小國而言,國君必須要考量何時止損的問題。在周太王的例子中,與滕國目前已經竭力進奉的情況相同,能夠再拿來進奉的,除了再多剝奪民財,僅餘土地而已。周太王身為一族的統治者,卻未將土地視為統治者所有而任意支配,所考量的點是「君子不 以其所以養人者害人」,是以不將民生所需的土地再行進奉。周太王很明確的知 道自己進行進奉是為了保國,所以當繼續進行進奉會對人民有所損害時,便停下這個行為,甚至願意為了國家人民的安生而放棄權力地位,一切行為都真切地將人民放在首位,這是周太王仁心的一大展現,是以有「從之者如歸市」。
遂此,若論小國保國,孟子認為真正可靠的保全之法不過兩途,一是效仿周太王,就其個人而言不問前途皆以善之本心作為,如此就無懼無憂;就其身為一國之君、一族之長的身分而言,則時刻謹記以人民為先,將自己置於後而對他人的全然顧念,是形成群體力量的重要之途。二是國君加強國防「鑿斯池也,築斯城也,與民守之,効死而民弗去」,《禮運》有言:「國有患,君死社稷,謂之義,誓死守國既是以其生命完全國君的職分,亦是對國家人民性命盡全力的擔當, 那麼人民亦有可能感念其仁義,與君同守。兩方法的共通點都是期以上位者的「仁」,與人民形成彼此顧念、相互連結的緊密關係,上下一體的君民,將會是國家最重要也最強大的力量。除這兩個選項以外,孟子其他解方都非真正的保全之法,故而滕文公雖幾番猶疑,到此便該當明瞭,這是一個有志成為王者、施行善道的國君,面臨外在限制所該做的抉擇。
小結
從滕國國君所面對的處境,正是第三章惟仁者為能以大事小;惟智者為能以小事大。以大事小者,樂天者也;以小事大者,畏天者也。樂天者保天下,畏天者保其國。台灣現今處境與滕國相似,在中國的威脅中,有人主張與之交好,有人主張交好美日與之抗衡,與中國交好可得到對方經濟讓利的好處,初期可獲利不少,但久了形成依賴,一但對方出手便無力反抗。選擇依靠美國,但美國並不是仁義之邦,若無利可得是隨時可以抛棄的,再加上有可能成為棋子,成為代理人戰爭的一員。所以在此危難當頭,除了要有極高的智慧走每一步棋,還要自身營造無法捨棄的價值出來。
梁惠王下(16)
魯平公將出。嬖人臧倉者請曰:「他日君出,則必命有司所之。今乘輿已駕矣,有司未知所之。敢請。」公曰:「將見孟子。」曰:「何哉?君所為輕身以先於匹夫者,以為賢乎?禮義由賢者出。而孟子之後喪踰前喪。君無見焉!」公曰:「諾。」
樂正子入見,曰:「君奚為不見孟軻也?」曰:「或告寡人曰,『孟子之後喪踰前喪』,是以不往見也。」曰:「何哉君所謂踰者?前以士,後以大夫;前以三鼎,而後以五鼎與?」曰:「否。謂棺槨衣衾之美也。」曰:「非所謂踰也,貧富不同也。」
樂正子見孟子,曰:「克告於君,君為來見也。嬖人有臧倉者沮君,君是以不果來也。」曰:「行或使之,止或尼之。行止,非人所能也。吾之不遇魯侯,天也。臧氏之子焉能使予不遇哉?」
◎嬖人:寵臣。
◎喪踰前喪:孟子前喪父,後喪母;言其厚母薄父也。
◎前以士,後以大夫;前以三鼎,而後以五鼎:謂前以士人禮,後以大夫禮。按士人即讀書人未做官的,大夫指公卿以下的官員。前以三鼎而後以五鼎與:鼎,是古食器名,此謂盛祭品的鼎。三鼎,一豕、一魚、一腊,這是士祭禮。五鼎,三鼎外加羊、及膚(豬肉),是大夫祭禮。
◎棺槨衣衾:內棺、外棺、壽衣、壽被。
◎克:樂正子之名。
【譯】魯平公正準備出宮去見孟子,這時有個得寵的小臣,名叫臧倉的,故意問平公說:「往日君出去,一定告訴執事官往何處去;現在車馬已準備好出門了,而執事官卻還不知往何處去,敢問是往何處呢?」平公說:「想要去拜訪孟子。」臧倉這侫臣就說:「為什麼呢?君為何要自貶身份,去見那平常老百姓呢?以為他是賢人嗎?禮義是由賢人行出來的,孟子為後死的母親辦的喪禮很豐厚,超過先前他父親的喪禮,這樣厚母薄父,不像是個懂禮義的賢人,君不必見他了。」平公說:「好吧。」
孟子的學生樂正子,進宮見平公說:「君為什麼不去見孟子呢?」平公說:「有人告訴我說:『孟子為後死的母親大治喪,超過先前父親的喪禮,不像個懂得禮義的賢人。』因此不去見他了。」樂正子說:「君所謂踰越禮儀的東西,指的是什麼呢?是指先前用士的禮,後來用大夫的禮;先前祭禮用三鼎,後來祭禮用五鼎嗎?那是因為前後官職不同,禮數各異呀。」平公說:「不是的,是指棺槨衣衾的華美。」樂正子說:「這不能說是超過,這是因為前後的貧富狀況,經濟能力不相同啊!」
樂正子又去見孟子道:「我將夫子的道德、學問,告訴國君,國君為此要來見夫子;可恨的是有個嬖人一一臧倉,阻止國君,國君因此沒有來成。」孟子說:「要來,是有人慫恿他;要留下,是有人阻止他;可是他到底來或留下,卻不是人力所能定的。我不能見到魯侯,本是天意,那姓臧的人,又怎能讓我見不著魯侯呢?」
儒家四種天命觀(1)人格天或意志天:中庸16;祭如在;祭神如神在。子曰:吾不與祭,如不祭。(2)命不可違,但不信有超越主宰之存在詩經周維天之命亦云:「維天之命,於穆不巳。」是故人也必須盡人事以聽天命。(3)命的存在且受其支配,人無任何作為可能道家:飄風不終朝,驟雨不終日,孰為此者?天地尚不能久,而況於人乎?
(4)孔孟觀點人有無可逃避的命運;但有道德自覺之主宰,人須實踐源自其本體的道規德規律,以完成天命或使命。孟子曰:盡其心者,知其性也。知其性,則知天矣。…修身以俟命之;所以立命也。(盡心上)<中庸14>故君子居易以俟命
天命近乎天道(孔子告哀公問政云:「誠者,天之道也;誠之者,人之道也。誠者,不勉而中,不思而得,從容中道,聖人也。誠之者,擇善而固執之也。」(二十章))、天命近乎天德(「故大德者必受命。」)、天命近乎天數(堯曰:「咨!爾舜!天之曆數在爾躬,允執其中,四海困窮,天祿永終。」-舜亦以命禹。(堯曰二十))、天命近乎天理(孟子亦云:「順天者存,逆天者亡」(離婁篇))、天命近乎天性(「天命之謂性,率性之謂道,修道之謂教…」)